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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com线路检测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365.com线路检测 发布时间:2017-05-08 字体:[ ]

第一部分   365.com线路检测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365.com线路检测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   365.com线路检测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365.com线路检测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365.com线路检测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365.com线路检测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通教财[2017]4号)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局发展规划与财务处负责本局及所属部门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规定公开本局及所属学校(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二)对所属学校(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预算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单位)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
  1.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单位)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部门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
  3.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应包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就项目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
  4.名称解释,主要对单位公开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二)决算公开内容:主要是单位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
  1.部门(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部门决算表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
  3.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单位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等;“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4.名称解释,主要对单位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三)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四)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探索建立国有资产公开制度。

(五)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结果等。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方式:

南通市财政局网站(www.ntcz.gov.cn)“预决算公开”专栏和本局门户网站设置的“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第七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八条 本局及所属学校(单位)应当按采购进程,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或本局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本局及所属学校(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本局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审查程序规范,审查责任明确。

第六章

第十一条 局直学校(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并按规定向市教育局报告本单位公开情况。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365.com线路检测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师范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其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4. 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基础教育教学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 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统筹管理社会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推进构建全市终身教育体系。指导并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6. 协助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推进地方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7. 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指导教育科研、教育信息、教育装备、勤工俭学和校外教育等工作,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教学研究。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8.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和老干部工作。

9. 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教师培训工作。

10. 统筹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学历教育和招生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考试、考核,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负责局直中学初中和市区高中学历和学籍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

11. 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指导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负责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测试管理工作。

12. 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校园突发事件。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13. 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14.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这一鲜明主题,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强基固本,改革创新,推动南通教育全面迈向质量新时代,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统筹协调,提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

1.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加强教育现代化建设市级统筹,夯实各地各校现代化建设基础,形成市、县、校三级层面同步推进的工作新格局。强化教育现代化监测工作的引领和促进功能,针对薄弱环节和未达标的监测点,解决瓶颈问题。将各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纳入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和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跟踪监测,重点监控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差异系数变化情况。

2.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动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有效实施,扩大供给加强建设。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条件均衡和质量提升。启动南通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创建评估。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建设20个左右的特色学校(项目)。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有效衔接。实施职业学校建设领雁行动,遴选培育6所左右中职学校;创建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特色学校1-2所,省现代化专业群4-5个,省现代化实训基地4-5个。加快提升地方高校办学层次,支持南通大学建设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增强服务转型发展和富民强企能力。

3.统筹发展城乡教育。健全城乡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实现“三通两平台”全面覆盖。优先统筹配置农村学校师资,全面推进城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工程、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逐步缩小城乡教育质量差距。

(二)扩充资源供给,提升教育服务发展水平

4.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市新开工建设幼儿园18所,新创建省优质幼儿园15所,在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上取得突破。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落实“改薄”工程项目,全市新建、扩建、迁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4所,缓解部分学校班额过大问题。抓好中央创新区“教育板块”规划建设,启动一期工程。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作用,加强特教师资培训,加大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力度。全市再增加100所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5.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职业院校调整专业大类和人才培养规模,服务产业发展需求。推进校企合作,新组建4个左右产教发展联盟、6个服务“3+3+N”重点产业发展政产学研协作基地。加强职业学校学科(专业)基地、对口单招协作基地建设。全面推进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开展技能大赛、教学成果评审,提升职业教育贡献度和影响力。

6.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发挥开放大学作用,建设好市、县综合性学习网站。加强县域社区教育发展,创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1个、省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5个、省标准化居民学校50个,90%以上的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达到省示范性建设标准。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办好市、县老年大学,继续建设好市老年学习苑;推进老年教育“百千万”工程,加强老年教育师资库、课程资源库建设;承办全国老年大学教学工作会议。办好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水平

7.提升德育工作实效。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强德育基地和德育品牌建设,推广有效德育的范式与经验。组织评选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100门、优秀社团100个。继续开展省、市心理健康特色学校、绿色学校、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建立市、县家长学校总校,开发利用家庭教育读本,依托“慧学南通”建成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平台。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法治教育进课程,探索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深化学校语言文字教育,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办好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南通市系列活动;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强化关工委工作保障,深化“讲好家庭故事,弘扬优良家风”主题教育,推进 “创特色、铸品牌”活动深入开展。

8.聚焦质量关键问题。开展以核心素养为指向的研究与实践,围绕课程、教学、管理、评价等组织开展交流研讨和现场展示活动。加强课改样板学校培育力度,评选市课改先进学校,形成一批课改联盟和优质学校群。探索关注学生个体差异、科学实施因材施教的途径与方法,推进分层走班教学改革。完善市级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机制,落实学业质量监测数据发布制度。进一步深化南通中考改革。实行普通高中特色学校(项目)自主招生、个性化培养,试点开展创新人才培养,与市科技部门联合探索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新路径。开展市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广南通名师教育教学成果,继续做好“二李”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研修与推广工作。

9.加强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强化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出台《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遴选100所“新体育教育”实验学校。建立学校体育特色项目联盟,推进区域特色项目建设。推进校园足球运动工作,开展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示范县(区)创建,完善培训体系和竞赛机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提高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与健康行为形成率,学生体质合格率达95%以上。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美育工作机制,开足开齐美育课程。办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要求做好艺术进中考工作。扎实开展国防教育,服务军民融合发展。

10.放大教研科研效应。加强全市教科研队伍建设,聚焦“提高质量”,围绕大文科建设、深化课改与打造典型、教育评估推进与质量监测导教、数字课程建设与智慧课堂示范、慧研惠学教科研平台建设、精品课题培育及其成果推广应用、职业教育“教学做合一”教学改革实验等板块推进教科研创新,增强服务能力。

(四)深化开放合作,提升教育国际国内交流水平

11.加快教育国际化步伐。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鼓励和支持各地各校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多种形式教育交流合作。扩大国际友好学校结对范围,建立稳定关系,深化人文交流。加强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统筹指导,健全保障制度,落实专项经费。筹备好第十四届江苏中小学校长国际交流与协作会议。

12.拓展中外合作办学空间。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加快推动天津大学与美国密歇根大学在南通高新区共建联合研究院、南京大学与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在通州湾示范区共建中加海洋科学研究院。继续支持在通高校,在联合培养研究生、建立海外友好学校、举办国际课程班培训、建设涉外专业和精品课程、招收汉语进修生(交流生)、服务海外通商企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办学。

13.做好教育对接上海工作。加强与上海教育协作发展,组建多种形式的教育协作联盟,在师资培养培训、学科专业发展、教育教学科研、实训基地共享、教育信息化应用、教育国际化拓展等方面深化合作、提升质量。开展沪通教育常态化对接交流。

(五)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教育要素保障水平

14.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落实师德监督机制,开展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中国好老师”公益行动。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体系,提高研修质量,拓展培训渠道。加强体育、艺术教师培训,实施体育、艺术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培育乡村骨干教师600名,开展教育咨询师、教育数据分析师培训。加强教师发展机构功能建设,各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均达到省级示范标准,评选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50所。研制《南通市名师、名校长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5年)》,实施“教育家型教师”培育项目。推进南通新生代教育代表人物教学思想特色研究所、中青年名师工作室、优秀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建设。探索开评首批市级特级教师。做好省、市职教(技能)名师工作室、高校青年教学名师等培育评选工作。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制度。

15.加速教育信息化应用融合。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力争全市50所学校达到省“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加快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体系,推进优质微课资源应用与研究。推动职业教育、社区教育、教师培训等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启动智慧课堂建设,完善“慧学南通”微信公共服务平台,试点、推广STEAM课堂、科学发现室、数字艺术创新实验等新项目。全面实施第二轮“省级装备现代化示范县”创建。

16.切实加强教育经费保障。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教育内涵建设的支持力度,保障公办幼儿园建设、义务教育“改薄”、高中校舍加固改造、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等投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化解工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施精准助学,全面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加大教育经费监管力度,开展教育经费绩效评价,规范学校(单位)资产管理和基建维修管理。加强教育经费内部审计,开展教育审计工作机制专项督查。

(六)六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

17.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启动实施县(市、区)教育工作质量考评。启动新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开展重点工程专项督导。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现省级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全覆盖,争创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开展规范办学行为暨学校常规管理“百校行”督导活动。

18.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落实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引进、打造品牌化民办学校,鼓励发展民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培训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强教育培训行业监管,提升民办教育发展水平。

19.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建立重大教育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完善教育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检查机制,落实“双公示”要求。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探索理事会、校务委员会等治理方式。推进教育管办评机制创新,建立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制度,吸引更多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

20.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深入推进教育系统综治(平安)建设,落实“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各项创建任务。将安全教育管理专业知识纳入师范生培养课程体系和新教师入职培训内容。建立校园安全教育专(兼)职教研员队伍,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课题研究和课程开发,组织学生安全素养综合检测评估。为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校生办理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建立青少年心理干预工作研究基地。试行政府购买中小学校卫生医疗服务,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强教育考试标准化管理。

(七)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水平

2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深入推进党建强教工程。继续以“党建+”系统思维为引领,探索“融合党建”路径,统筹谋划党的建设工作与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述职考评办法,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22.加强党建基层基础工作。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教育系统基层和全体党员延伸。全面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富民强企“走帮服”活动、“五进五促”惠民生活动等载体为抓手,不断强化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中心组学习示范点创建,提升“立德树人”教育大讲坛影响力。推行教育党建品牌“书记项目”制度,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列出清单领衔领办党建创新项目。贯彻执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交流机制。加强学校党支部设置与建设工作,试点党支部书记由学校党委委员兼任。进一步加强工青妇等群团建设、统战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

2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构建闭合式责任链条传导体系,完善“两个责任”信息化管理平台和考评机制,制定《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办法》。扎实开展“5·10”思廉日、“算账教育月”、廉政文化进校园、廉政微课竞赛等活动。制定实施《践行“四种形态”实施意见》。组织“回头看”活动,运用项目化方式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建立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规程,实施纪检监察组织向同级党组织发送监督意见书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教育清风论坛”及工作例会制度。

24.深化教育作风行风建设。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问题的执纪问责,管住升学、毕业等重要环节,对有偿家教、食堂超市、物资采购、工程管理、教辅资料及报刊征订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招生收费、师德师风、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推进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建设文明校园。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宣传处、人事与师资处、政策法规处(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行政服务处)、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审计处、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德育办公室)、社会教育与国际合作交流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安全保卫监督管理处、督学工作处。

下属部门预算单位17个,分别是: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南通市第二中学、南通市第三中学、南通市启秀中学、南通市小海中学、南通西藏民族中学、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南通市教育考试院、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南通市少年宫、南通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局机关:行政编制数为48人,机关附属编制2人,纪检编制2人(人事关系在纪委、工资关系在本局)。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依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南通市本级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16)25号),贯彻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合理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收入预算编制:根据《预算法》要求,结合近几年的收入实绩水平、政策调整,综合考虑各种增减因素,测算全年财政拨款、非税等收入。

基本支出预算: 人员经费按照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等按照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的标准编制;社会保障费用按照规定的工作计提基数及比例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编制人数和定额标准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 根据每年的工作计划和以前年度的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编制的依据之一。其中办公设备根据现有资产存量及相关资产配备标准等编制;工作性项目根据定额标准及数量编制;职能项目根据财政核定的项目和当年的工作任务编制。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部分 365.com线路检测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365.com线路检测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均为2064.6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各减少72.37万元,下降3.38%。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2064.6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064.6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064.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37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2064.6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54.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22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指标里含专项追加的人员经费指标。

2.项目支出583.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15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职能项目和市立项目经费减少。

3.不可预见费26.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08.27万元,比上年增加2.82万元,增加1.3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01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01万元,比上年减少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预算。

(二)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108.19万元,比上年增加35.5万元,主要原因是结合年度目标和任务,本年度有新增支出预算。

(三)2017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113.42万元,比上年增加  48.5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培训文件规定 “谁举办、谁负责”, 培训费支出预算增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