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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通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建设评估工作的意见》解答

来源: 365.com线路检测 发布时间:2017-12-27 字体:[ ]

为进一步促进南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水平,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南通教育,从2018年起,我市将开展南通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建设评估工作。目前,《关于开展南通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建设评估工作的意见》即将出台。为了让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2017年12月27日,南通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新闻中心举行。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郭毅浩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介绍。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刘文新主持发布会。市教育局副局长金海清,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张华等出席发布会。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推进下,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深化。2013年,南通市所辖县(市、区)全部通过了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南通成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地级市。这是继1996年南通所有县(市)区全面通过“两基”工作验收、2012年市教育局获得国务院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表彰之后,南通教育发展史上又一件大事。

在此基础上,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期待,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南通“六管齐下”,推动义务教育发展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通过制定《南通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12-2020),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组织开展集团化办学、教育共同体建设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校长教师交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等方式,全力有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累计组建基础教育集团112个,涵盖学校(幼儿园)626所,占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总数的66.3%。海安县、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崇川区、港闸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现了全覆盖,义务教育择校难题得到有效破解,一大批“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涌现出来,满足了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的新期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调动各地各校办学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市教育局研制印发了《关于开展南通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建设评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于2018年起启动开展南通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建设评估工作。

《意见》明确了开展“新优质学校”建设评估工作的目的任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开展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建设评估,培育义务教育新增长点,提升内涵发展和整体办学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在申报对象的确定上,体现问题导向,突出补短补弱,把城乡薄弱学校、新市民子女相对集中的学校以及新建设的学校作为建设评估的重点,引导各地各校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加快发展,以不断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总量,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意见》明确:

1.原有办学基础薄弱或一般,近年来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水平明显提升,在当地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和较高社会声誉的学校;

2.在校生中新市民子女比例较高,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中取得明显成效,其成果已产生较为广泛影响的学校;

3.通过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办学三年以上,已形成一定办学特色和质量优势的新建学校。
在“新优质学校”申报条件的设置方面,体现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学校高品质发展的紧密结合.《意见》强调:申报学校对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各项指标均达标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办学思想端正。坚持教育公平,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健康个性成长。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满足学生发展需求,重视其在原有基础上的良好发展,让教育关怀公平地惠及来自不同群体的所有学生,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2.学校管理规范。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范要求办学。

3.队伍建设有力。教师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教育能力,乐于研究,善于从关注和研究学生着手,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程选择和多样的教育体验,师生关系和谐。

4.办学特色凸显。学校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锐意进取,在课程实施、课堂改革、教育科研、学校文化、队伍建设等一个或几个方面改革创新,形成较为丰富的办学经验。

5.办学影响良好。学校在本区域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中能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社会评价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意见》还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流程:学校自主申请——主管部门推荐——分期评审指导——学校展示交流——行政部门审定。

《意见》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业团队,落实专项经费,保证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郭毅浩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介绍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刘文新主持发布会

与会的媒体记者提问

市教育局副局长金海清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