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现将2018年上半年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4月9日—4月15日,4月21、22日。
二、体检地点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399号,联系电话:59008048)。
三、体检对象
2018年上半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四、批次安排
(一)南通大学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
1.4月9日6:30,南通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60人)
7:15,南通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66人)
2.4月10日6:30,南通大学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80人)
7:15,南通大学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83)
3.4月11日6:30,南通大学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63人)
7:15,南通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80人)
4.4月12日6:30,南通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74人)
7:15,南通大学学前教育、生物科学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74人)
5.4月13日6:30,南通大学地理科学、英语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67人)
7:15,南通大学历史学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57人)
6.4月14日6:30,南通大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42人)
7:15,南通大学美术学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85人)
7.4月15日6:30,南通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70人)
7:15,南通大学体育教育、化学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66人)
8.4月21日6:30,南通大学英语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35人)
(二)其他申请人员
(13)4月21日7:00,通过现场确认的其他人员。(人数待定)
(14)4月22日7:00,通过现场确认的其他人员。(人数待定)
五、注意事项
(一)体检表从江苏教师教育网“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在“相关表格下载”中下载并双面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参检者务必在体检表上将姓名、年龄、性别、现住所(单位)、既往病史、联系电话、体检号(即网报生成的报名号,应届师范生请在体检表左上角注明专业)填写清楚,并粘贴好照片。
(二)体检内容:内科、外科、五官科(含嗅觉)、口腔科、B超、胸片、心电图、血生化(肝肾功能、血脂、血糖、血常规)。
(三)体检当日尽量穿宽松的衣服,女同志请勿穿连衣裙及连袜裤,以方便检查。
(四)抽血、B超(肝、胆、脾)检查需空腹进行,检查完毕方可进早餐。如果有晕针、晕血史,请在抽血前向医护人员说明。
(五)胸片检查时颈部请勿戴挂件。女同志请勿穿戴有金属环的胸罩及带有金属片的衣服。
(六)体检前一天晚上进清淡饮食,勿饮酒及进高脂餐,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七)长期服用降糖药、抗高血压药的参检人员体检当日可按时服药,但尽量少喝水,体检时向医生说明服药情况。
(八)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九)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有序进入相关科室体检,保持安静。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主检处。
(十)体检收费标准为150元/人,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在体检现场收取。
六、有关要求
(一)凡2018年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体检表(贴好与网上报名的电子版照片同版的照片)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个人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予认可。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整时间,请事先预约,联系电话:13306295223。
(二)南通大学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可以专业为单位,选派2名学生代表于4月19日凭身份证到南通市政务中心一楼A112窗口领取体检表,体检表归入个人申请材料,在现场确认时与其它材料一并提交。南通大学英语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的体检表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取、归档。
(三)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凡初检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医院电话通知本人,请申请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复检者视作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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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