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推进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和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规划服务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坚持“保重点,顾一般,讲效率,促公平,守底线”的工作总基调,加大教育经费筹措力度,合理安排和使用教育经费;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强化管理,服务师生,服务教学,保障民生,为南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物质支撑和后勤保障。
二、主要工作
1.研究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南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南通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南通中心城区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推进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制定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工作。
2.加强教育统计与分析工作。客观、完整、准确地开展教育事业和经费统计工作,加强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开展教育统计培训、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教育经费统计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继续实施2013—2015年校舍加固改造计划,2015年完成新建、重建、加固改造校舍4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
4.推进市教育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南通高师新校区建设。推进启秀中学初中部扩建工程,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完成征地、立项等前期工作。完成老年大学迁移改造项目。
5.进一步完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落实教育投入保障政策,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积极争取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渠道的政策,努力达到教育经费增长法定要求。深化普通高中成本分担机制研究,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依法落实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的要求;加大教育重点工程资金投入,切实保证中小学校安工程、数字化校园建设等项目顺利实施。
6.推进县(市、区)公办高中阶段债务化解等工作。督促各县(市、区)通过完善控债机制、推进年度还款进度、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建立偿债激励机制等措施。确保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收益金的足额征收,并全额全部用于教育。
7.稳步推进财务信息公开。严格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进度和质量,深化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加强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管理。指导和加强直属学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常态化开展专项财务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内部监督。
8.规范学校(单位)资产管理。推进学校(单位)国有资产确权登记工作,完善资产和装备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和处置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9.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教辅材料选用管理,严格执行“一教一辅”规定。开展教育收费的专项检查,抓好开学和学期结束常规收费检查。
10.完善教育助学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资助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并督促各级政府落实保障责任,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确保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促进教育公平。继续开展“江海阳光.慈善助学”行动。2015年发放助学金5000万元。
11.进一步健全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后勤工作人员管理、培训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基建、食堂管理。对市直属学校基建维修等工程加强指导和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继续对市直学校食堂膳食、财务管理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12.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继续开展中小学“星级节水型学校”创建活动,实施节水器具改造;有条件的学校实施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