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2017,奋进2018”南通教育新春系列报道之三
大力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2017年,南通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2018年,南通教育聚力放大优势、弥补短板、突破瓶颈、提升贡献,努力让各类教育“百花竞放”。
2017:教育服务地方实现大提升
出台《南通市职业教育服务“3+3+N”重点产业发展意见》,新组建产教联盟3个,成立政产学研协作基地6个。
举行南通—台湾高校产学研项目恳谈活动并签订合作协议21项。
市政府与南通大学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南通大学、南通职大、南通航院、江苏工院成为江苏省高水平大学(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商院成功立项建设“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职院”。
在通高校主动对接地方产业发展,新增专业38个,淘汰专业8个。
3所中等职业学校通过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评审验收,7个专业群被认定为省现代化专业群,6个实训基地被认定为省现代化实训基地,4个工作室被认定为省级职教名师工作室,列全省前茅。
积极推进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出台《南通市现代学徒制专项建设经费奖补意见》等8项办法和制度,具体做法两度在全省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交流。确定首批市级职校“做学教合一”教改实验基地13个。
大力发展社会教育,建成全国社区教育示范街镇12个、全国城乡社区教育特色学校8所,建成省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19个、省级居民学校204所、省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示范基地2个,启东市、通州区建成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通州区成为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港闸区学习型村居建设经验全国交流,南通开发区社区学院成立,南通开大获评省首批社会教育百强单位,南通市老年大学被评为全国示范老年大学。
天津大学—密西根大学(南通)联合研究院成立,北外附属如皋龙游湖外国语学校、苏通园区诺德安达国际学校等项目加快推进。
通台、通港教育合作交流、教育对接服务上海活动积极开展,入选省华文教育基地学校3所。
开展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我市60周岁及以下居民普通话普及率达96.39%。
2018:优化教育供给,推动增量提质
推进实施教育发展规划。根据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要求,开展“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贯彻实施《江苏省“十三五”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和我市实施方案,做好优化提升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工作。各地要结合人口、生源变化趋势及教育资源配置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落实年度配置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围绕破解“入园难”“大班额”等问题,对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推进学校布局合理化、规模适度化、条件均衡化和教育优质化,基本达到每1.2万常住人口至少配置一所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调整,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出台《南通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
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按照“幼有所育”目标,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推进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构建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体系。大力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引导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推动更多县(市、区)建立幼儿园服务区制度,新建幼儿园20所。积极开展省、市优质园创建,继续做好省优质园复审工作,新增省优质园15所。进一步落实公办幼儿园独立法人制度,加强经费投入和师资队伍保障。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做好幼儿园登记注册、年审和学籍管理工作。继续落实2017年省政府1号文件和市政府55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新建中小学10所。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继续开展省小学特色文化和初中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对现有项目的建设管理,培育一批市级建设项目。深化义务教育联合办学,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开展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建设评估,培育建设并认定一批管理规范、品质优良的“新优质学校”。深化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积极推进高品质高中建设,继续开展普通高中特色学校(项目)建设,加强普通高中省级课程基地建设管理。完善普通高中多元评价机制,创新高中学生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推动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开展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方式研究,探索普通高中与高校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方式和运行机制,充分利用高校课程资源和高水平师资,以课程建设为突破口推进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依托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实施融合教育,全市建成50个以上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扎实推进送教上门工作,建立个别化教育体系,基本实现“一人一案”。
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落实《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支持南通职大、南通航院、江苏工院等院校提升办学质量和服务能力。推进服务我市“3+3”重点产业6个政产学研协作基地建设,新成立3个左右产教发展联盟。实施中等职业教育“领航计划”,积极打造领军型职业学校。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省级现代化项目创建工作,创建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特色学校1—2所,现代化专业群5—6个,现代化实训基地5—6个。开展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组织开展省市各项大赛,在省、国家技能大赛中务求突破。遴选确定第二批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0个左右。
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上海大都市圈北翼门户城市等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组织召开南通高校服务地方产业现场推进会。引导在通高校根据办学实际和人才需求,合理调整专业大类和人才培养规模,设置城市轨道交通等相关专业,实现校地融合发展。建立在通高校教师进企业锻炼和专家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健全高层次人才共享机制,推动校地人才引、用一体化建设。支持在通高校打造地方高水平智库,围绕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建设、教育改革等开展对策研究。支持南通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促进内涵发展。支持通师高专建设发展,加强本科化建设基础性工作。
加快社会教育多元发展。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主要劳动力受教育年限。深入实施社区教育能力建设工程,建设一批省标准化居民学校。推动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向纵深发展。加快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组织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开展城乡居民学习活动10万人次、农民教育培训5万人次。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深入推进老年教育“百千万”工程,继续建设市老年学习苑。推动市老年大学发展,研究解决办学中的障碍问题。
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根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我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出台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引进、打造品牌化民办学校,支持北外附属如皋龙游湖外国语学校、南通诺德安达双语学校、如东爱德文高中等民办学校建设。与中国教育学会合作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实验项目,严格办学资质准入,探索实施信息公示制、信用等级制,提高培训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教育质量。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建立南通市民办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