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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3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委《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4月3日上午,海安县教育局在局会议室召开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县委教育工委、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汪宁指出,维护校外培训机构的正常秩序,净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涉及到千家万户,事关我县教育的稳定。汪宁要求,各区镇教管办、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为导向的培训的确违背了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同时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要注重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理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要做到舆论引导先行,宣传发动到位,准确把握政策,领会精神实质。要迅速行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

汪宁强调,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育工作者身上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要有超越利润的思想境界,要有回归教育本源的实际行动,要注重言教,更要注重身教,坚持修身立德,严格遵守职业操守,规范从教行为,努力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水平,用高尚的品德、人格的魅力来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各区镇教管办、各学校要本着对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此次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摆上议事日程,担负起各自的责任,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完善相应的工作举措,按照序时进度稳步推进。

会议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时间表,4月15日前,各中小学完成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摸底;4月底前,上报省厅、市局排查摸底情况;5月底前,县政府建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政策业务指导组、联合执法督查组,区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联合执法组;7-10月份,在省、市统一部署下,在县、区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分类推进、集中整治,联合执法;11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务。12月底前,巩固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白名单》和《黑名单》。

会议由县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组长、县教育纪工委书记戴丽君主持,副局长祝和娟明确了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排查摸底的重点内容,对排查摸底工作进行了部署,县教育局职社科科长张德明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及相关政策作了解读说明。

全县各完中校长,县直各初中、小学校长,各区(镇)教管办主任(助理)及材料员共8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