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教育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省市政府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深入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教育运行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政务透明度,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促进作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高效,市教育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了信息责任、重大信息报送、信息审核、教育动态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了拟文处室、办公室、局领导三级审核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主动、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015年,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研究制订做好中小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构建高效、便捷的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体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切实做到招生信息“八公开” ,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信息公开的职责,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未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畅通信息公开各类渠道。根据我市教育工作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本局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在政务公开网上按相关栏目予以公布,方便群众的查阅和咨询,并对政策文件、动态信息等相关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对涉及师生关注、群众关心的方方面面信息,及时、准确地通过南通教育网、南通教育微信、南通教育发布微博等形式进行公开,提升了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最新的教育政策和各项规定,使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有关信息,确保各项教育政策的顺利实施。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提高考生和社会对中招工作的满意度,保障招考工作的公正性,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全市统一编印《2015年南通市中招指南》5万多份,公布中招政策、中招计划等,通过邮政免费寄送给每一位中考考生;二是开通了南通招考网、南通市高中阶段招生管理系统网报平台中考专栏,为广大考生提供中考政策、计划、院校宣传及录取结果的查询;三是通过媒体宣传、专题会议辅导、中招咨询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中招政策公开的覆盖面。《2015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通过教育局网站向全市学校、教师和学生公开征求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将政府信息分为机构概况、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统计信息、人事信息、资金信息、重大项目和工作动态等类。
(1)政策文件35条,包括本局制定的决定、意见、通知等政策文件;政策解读2条。
(2)规划计划10条,包括教育规划及各项业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
(3)人事信息6条,包括本局任免的工作人员和直属学校(单位)负责人;
(4)资金信息2条,包括各类教育经费统计信息;
(5)统计信息4条,包括教育事业基本情况统计信息;
(6)重大项目2条,包括市教育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等信息;
(7)工作动态120条,包括本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动态信息。
另外,在南通教育网站公开其他通知公告122条、招标采购144条,在各类媒体发布新闻稿160余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5年度,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3件,其中纸质信函申请1件,网络申请2件。
(二)答复情况。答复申请人3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提起行政诉讼2件。
四、2016年工作打算
市教育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动、对政策文件解读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2016年,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全面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清单制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开展机关和学校信息公开日常巡查和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师生代表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测评。加大对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及时、高效,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社会群众关心的招生入学、等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提高公开的规范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更好地满足社会和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涉及公众利益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三是创新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加强新闻发布,结合重大政策教育政策出台,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教育网站的功能,不断拓展微博、微信、网上家校互动平台等新媒体发布渠道,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打造规范、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