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教育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政办发〔2016〕91号)的工作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与群众联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入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招生工作信息发布和解读,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着力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促进作用。
一、概述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根据局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各项维护更新工作,及时更新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另外,各直属学校(单位)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要求也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信息公开管理员,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高效,建立了信息责任、重大信息报送、信息审核、教育动态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了拟文处室、办公室、局领导三级审核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执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主动、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拓宽信息公开各类渠道。公开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指南。积极拓宽公开渠道,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及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常规发布信息,利用工作简报、报刊、广播和电视对全市教育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宣传。同时,积极探索新媒体手段的应用,加强官方微信的建设,做好新闻发布、热点回应、信息服务等工作。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招考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实施“阳光招生”,通过电视台、报纸、南通教育网、南通招考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各项信息,进一步规范了招生行为;全市统一编印《2016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公布中招政策、中招计划等,通过邮政免费寄送给每一位中考考生;为广大考生提供中考政策咨询、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二是认真做好教师招聘、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评优评先等教育人事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物质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发放情况和管理规定,公务出国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做好市教育局及直属学校2015年部门决算和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对社会公示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教育专项督导报告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1.今年,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0条。其中:
(1)政策文件141条,包括本局制定的决定、意见、通知等政策文件;政策解读2条。
(2)规划计划4条,包括教育规划及各项业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
(3)人事信息18条,包括本局任免的工作人员和直属学校(单位)负责人;
(4)资金信息35条,包括各类教育经费统计信息;
(5)统计信息9条,包括教育事业基本情况统计信息;
(6)重大项目2条,包括市教育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等信息;
另外,在南通教育网站公开其他通知公告77条、招标采购174条篇。
2.全年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6件,均予以答复。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承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共计69件,其中建议22件(主办17件,协办5件),提案47件(主办33件,协办14件)。办理结果全部在 “中国南通政府网”予以公开。
四、2017年工作打算
市教育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动、对政策文件解读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2017年,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全面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清单制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开展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信息公开日常巡查和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师生代表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测评。加大对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及时、高效,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社会群众关心的考试、招生等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提高公开的规范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更好地满足社会和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涉及公众利益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三是创新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加强新闻发布,结合重大政策教育政策出台,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教育网站的功能,不断拓展微博、微信、“慧学南通”平台等新媒体发布渠道,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打造规范、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