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教育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政务透明度,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促进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各处室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进一步到位。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另外,各学校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要求也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信息公开管理员,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高效,市教育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了信息责任、重大信息报送、信息审核、教育动态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了拟文处室、办公室、局领导三级审核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执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主动、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学校(单位)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加强对学校(单位)信息公开的检查考核工作。
(三)畅通信息公开各类渠道。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改版的有关要求,市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局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在政务公开网上按相关栏目予以公布,方便群众的查阅和咨询,并对政策文件、动态信息等相关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对涉及师生关注、群众关心的方方面面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地通过南通教育网公开,提升了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最新的教育政策和各项规定,使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有关信息,确保各项教育政策的顺利实施。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提高考生和社会对中招工作的满意度,保障招考工作的公正性,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全市统一编印《2014年南通市中招指南》5万多份,公布中招政策(含自主招生、定向生、指标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中招计划等,通过邮政免费寄送给每一位中考考生;二是开通了南通招考网、南通市高中阶段招生管理系统网报平台中考专栏,为广大考生提供中考政策、计划、院校宣传及录取结果的查询;三是通过媒体宣传、专题会议辅导、中招咨询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中招政策公开的覆盖面。《2014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通过教育局网站向全市学校、教师和学生公开征求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本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将政府信息分为机构概况、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统计信息、人事信息、资金信息、重大项目和工作动态等类。
(1)政策文件165条,包括本局制定的决定、意见、通知等政策文件;政策解读1条。
(2)规划计划7条,包括教育规划及各项业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
(3)人事信息7条,包括本局任免的工作人员和直属学校(单位)负责人;
(4)资金信息6条,包括各类教育经费统计信息;
(5)统计信息8条,包括教育事业基本情况统计信息;
(6)重大项目3条,包括市教育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等信息;
(7)工作动态48条,包括本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动态信息。
另外,在南通教育网站公开其他通知公告118条、招标采购344条、工作动态370条,在各类媒体发布新闻稿100余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4年度,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3件,其中纸质信函申请1件,网络申请2件。
(二)答复情况。答复申请人3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件,告知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件,告知信息不存在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
四、2015年工作打算
市教育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动、对政策文件解读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2015年,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全面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清单制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开展机关和学校信息公开日常巡查和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师生代表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测评。加大对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及时、高效,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社会群众关心的招生入学、等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提高公开的规范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更好地满足社会和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涉及公众利益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三是创新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加强新闻发布,结合重大政策教育政策出台,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教育网站的功能,不断拓展微博、微信、网上家校互动平台等新媒体发布渠道,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打造规范、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