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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二中学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南通市第二中学 发布时间:2018-06-28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365.com线路检测印发的《365.com线路检测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拟用询价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

项目: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队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编号:NTEZ201816

二、项目内容

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队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预计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总人数在50人左右,按50人报价,按实结算。

三、项目预算

每个学生的保险费不超过1100元,按X元/人进行报价,按50人参照,总价不得超过5.5万元。因高一新生现在没确定人数,办理保险手续时按实际参保人数结算。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时原件备查

(1)投标供应商总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括“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3)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南通市区有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且理赔服务由当地公司负责;

五、项目需求

(一)南通二中足球队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目标是能够最大程度的帮助解决学生意外伤害等风险保障问题,主要保障项目为意外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意外伤害身故、伤残理赔等等。其中意外伤害(包括:身故、残疾)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最高赔付保险金为50万元;意外医疗费用最高赔付10万元(0元免赔额,赔付比例100%)。意外住院补贴100元/天,突发急性病10万(观察期天数不超过30天,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报价相同条件下天数少的优先中标)。

说明:(1)医疗费用保险金,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每次扣除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2)理赔须知

1.意外伤害

意外身故理赔: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死亡医学证明;(三证中提供两证即可);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或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意外伤害死亡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医院门诊病历,住院费用收据,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意外伤残理赔:保险单或保险凭证;身份证明;伤残鉴定书(若为明显肢体缺失,无需出具“伤残鉴定书”,只需保险公司两名以上理赔人员调查证实)。评残报告,身份证(残疾)

2.意外医疗

身份证,病历,住院发票,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表,做检查的报告单(如CT等)

注:如交通事故,需出具有效行驶证、驾驶证,事故认定书或单位证明。

3.住院医疗

1.保险单或投保人证明;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凭证,以及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凭证、诊断证明和病历等相关资料;4.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5.保险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中标承保的保险公司在采购方的统一领导下,为参加保险的被保险人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协助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后,出险后要及时报案。承保公司经办部门确认后,由承保公司在承诺的时限内向被保险人足额支付保险赔款。

(二)项目内容涵盖:

2.1.1中标保险公司根据文件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1.2中标保险公司要切实做好预防、管理、理赔、培训等保险保障服务;

2.1.3本招标文件其他的要求。

2.2保险责任期限:一年。自2018年9月15日零时起至2019年9月14日二十四时止。

2.3保险对象

 2.3.1本次参保的人员:南通市第二中学指定的大约50名学生

2.4适用法律规范:

2.4.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及其配套规章;

2.4.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2.4.3其他相关保险法律规范;

(三)招标要求

3.1招标险种

3.1.1学生综合意外保险

3.2保险条款

3.2.1 投标文件中所用各主条款需充分响应本招标文件附件中所附要求,若有差异,需要在差异表中体现,并在投标前自行履行条款报备手续,否则将严重影响标书的实质性响应程度。

3.3保险保障服务:

3.3.1保险保障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

服务理念;

服务项目;

保障服务流程图;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根据自身条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附件要求详细提供有关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3.4.2投标人应对有关出险报案、理赔时间、处理办法及措施上有明确的承诺。

3.4.3投标人的承诺不得有违反保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4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给予相关人员保险合同以外的任何利益。

3.4.5中标人必须建立专门的服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确定地点,形成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为服务对象办理承保、理赔、保费结算、投保信息汇总等业务。

3.4.6中标人应及时确定投保、送交保单、保费缴纳、材料交接、赔款划付等有关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步骤,以利于做好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工作。

3.4.7中标人的理赔服务应主动、及时、准确,有明确的理赔服务流程,按照统一的赔偿标准计算金额,提供良好的出险报案、理赔服务。

六、成交原则

符合本招标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七、投标信息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12日上午9:30(以现场签到为准);

2. 投标地点:南通市第二中学五楼第一会议室

3. 联系人:王军兵 电话:0513-89178518

监督电话:0513-89178666    联系人:王长健

    4.投标时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南通市第二中学意外保险项目附件下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