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6632/2018-00488 | 文号: | 通教语〔2018〕3号 |
信息来源: | 365.com线路检测 | 生成日期: | 2018年05月10日 |
生效日期: | 2018-04-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通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 | ||
主题: | 附件: |
各县(市、区)教育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局,各县(市、区)语委办,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5号)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语委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会的通知》(苏教办语函﹝2018﹞1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市级评选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职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按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类别分组。
二、展示内容
1.诵写讲展示。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推荐背诵的136篇古诗文中选取1篇,分别用普通话朗诵、用规范汉字书写,并有对象感地在现场进行讲解。详见《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会省级诵写讲展示方案》(附件1)。
2.论文交流。包括对中小学校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教育、语言文化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
三、组织实施
(一)县(市、区)、各直属学校选拔(2018年4月至5月)。
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负责选拔本辖区内参加市级诵写讲综合展示的选手,推荐论文。其中:小学教师2名(包括1名农村学校教师),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各1名;论文3~5篇。直属学校推荐教师1名、论文1篇。
请各县(市、区)、各直属学校按照《第二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会论文推荐要求》(附件1),于2018年5月22日前将《南通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展示会选手推荐名单》(附件2)《南通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展示会论文推荐目录》(附件3)及推荐论文电子稿,发至市语委办电子信箱ntyuwei@163.com。
(二)市级选拔(2018年5月底)
1.诵读、书写、讲解综合展示。参加市级诵写讲综合展示评选的选手按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分组。选手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推荐背诵的136篇古诗文中自选1篇,现场进行诵读、书写、讲解综合展示,由我局组织评审组评审,评出诵写讲综合展示特等奖和一、二等奖若干名。
2.论文交流。由我局组织评审组,对各地、各校推荐的论文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三)省级展示。全市选送5名选手和8篇论文参加省级展示和交流,其中:小学教师2名(包括1名农村学校教师),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各1名。省级展示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萍,联系电话:85098835。